電池常識
Troily New Energy
扣式氫鎳電池中國研發(fā)單位
始建于1999年
國際海運危規(guī)(IMDG)系列解讀之電池類產品
電池(僅限化學類電池)是一種可通過化學反應釋放電能的一種電氣化學設備,在運輸、電子、通訊以及人們日常生活中被廣泛使用。由于其內含危險化學品,而且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放電,發(fā)熱等潛在危險性,電池是國際海運危規(guī)中很常見的一大類危險貨物。
文中主要通過電池的種類列舉以及電池(包括電解液以及電池相關設備)的危險性分類來給大家普及電池的基本技術信息。
一、電池的種類
電池可以根據(jù)電解液的化學屬性,簡單分類為五類,具體如表1所示。
表1 常見化學類電池舉列
其中鉛酸蓄電池是目前使用廣泛、進出口量大的一類電池類產品,其電極一般由鉛和鉛的氧化物構成,電解液則為硫酸。根據(jù)結構及使用方式的不同,鉛酸蓄電池又可細分為普通蓄電池、干荷蓄電池、濕荷蓄電池和免維護蓄電池。而近年來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由于具有蓄電能力強,使用壽命長,體積小等優(yōu)點被越來越廣泛使用,特別是可反復充電的鋰離子電池。
二、電池的運輸危險性分類
電池在運輸時,其危險性主要由于其含有的電解液所引起的,電解液的危害性決定了電池本身的危險性。目前,根據(jù)國際海運危規(guī)(IMDG code 37-14版),常見的電池產品的危險性可分為第8類腐蝕品,第9類雜項危險性、第3類易燃液體、第2.1類易燃氣體和第4.3項遇水放出易燃氣體這五種,其對應的UN編號如表2所示。
表2 電池類產品適用的UN編號
三、電解液的運輸危險性分類
在實際運輸時,可維護的堿性和酸性電池除了裝滿電解液運輸外,還存在電解液和電池外殼分開放置,電池未裝電解液的情況。根據(jù)電池盒與電解液的放置情況,其運輸危險性可分為以下幾類,如表3所示。
表3 電解液適用的UN編號
四、設備(含有電池)的運輸危險性分類
由于電池的廣泛應用,目前在國際貿易中,很多電子設備,交通工具都裝有電池或與電池放在一起組合運輸。針對這些含電池的設備,國際海運危規(guī)里面也有專用的UN編號。
表4 設備(含電池)適用的UN編號
五、注意事項
如上所述,電池類產品通常可以根據(jù)產品的類型,運輸時的具體情況,選擇合適的UN編號,但是在實際提交運輸時,提醒廣大企業(yè)應特別關注每個UN編號所對應的特殊規(guī)定,例如UN編號3090和3091的特殊規(guī)定230條款,根據(jù)其要求,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只有滿足國際海運危規(guī)第2.9.4的規(guī)定才可以交付運輸,而蓄電池如果能通過UN編號2800的特殊規(guī)定238條款,是可以豁免為普通貨物的。具體這方面的特殊規(guī)定,敬請關注合規(guī)化學網(wǎng)下期的解讀。
如您有相關咨詢需求,歡迎聯(lián)系合規(guī)化學網(wǎng)。
——本文轉自 合規(guī)化學網(wǎng),內容如有侵權或錯誤,請聯(lián)系指導或要求刪除。
返回頂部